【焦點新聞】智慧財產易惹訟 科技界須謹慎
世界新聞網
「科技界要自行創造智慧財產(IP),若要購買現有的IP ,決定了產品是否能順利推出上巿,」飛翰律師事務所(Finnegan)智慧財產權律師陳維國,日前在華美半導體夏季論壇以「製造還是購買,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議題」(Make or Buy-Legal IP Issues)演講時指出,IP是個複雜的問題,對講究創新的科技業很重要,每家公司都要小心謹慎,以免官司訴訟。

陳維國指出,蘋果(Apple)和三星(Samsung)在全世界各地都在互打專利權的官司,「這對科技界來說,並不是新鮮事,」在蘋果和三星還沒有互告之前,從2005年到2009 年,就有博通(Broadcom)和高通(Qualcomm)兩家公司互訟多起專利官司。

博通和高通在美國法院、國際貿易委員會、南韓、歐洲等地都有官司,2009年達成8億9100萬和解及「跨執照協議」(Cross-Licensing Deal),在涉及雙方的專利IP上,兩家公司共享權利金。

陳維國表示,科技界無論是「製造」還是「購買」,合法的智慧財產權對公司說來都很重要,因為如果一家公司沒有合法保護自己的專利,就會被別的公司全盤抄襲,損失巨大利益。如果公司沒有好好保護自己的商業機密,也會被別人盜用。

陳維國指出,想自行研發製造IP的公司,在動手之前一定要先調查清楚是否已經有人申請了專利、在研發製造時是否能另行設計,避免侵犯別人的專利,或者直接和原專利申請者接觸詢問。

如果原專利擁有者不肯出讓,而廠商需要這項專利時該怎麼辦?陳維國建議在自行研發時,要作好紀錄和申請,有文件清楚證明專利是從何處而來;還可向原專利擁有者協議「跨執照」,分享利益。

如果購買IP,也不是全然沒有風險。陳維國指出,由於科技專利複雜,許多專利之中又包含了第三方的專利權,如果不弄清楚,還是會侵犯到別人的專利。科技廠商在購買時要徹底清楚專利範圍,否則又涉及官司,作出巨大賠償。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worldjournal.com/view/full_nynews/23211060/article-%E6%99%BA%E6%85%A7%E8%B2%A1%E7%94%A2%E6%98%93%E6%83%B9%E8%A8%9F-%E7%A7%91%E6%8A%80%E7%95%8C%E9%A0%88%E8%AC%B9%E6%85%8E?instance=news_pics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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