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滿12歲的女童夢夢(化名),透過臉書認識21歲陳男並交往,今年6月底,陳男以LINE約出夢夢,並帶至基隆信二路廉價旅社過夜,當晚即奪走她的第一次。 夢夢家人找了一夜,隔天在信一路麥當勞前方發現兩人,質問「你們有沒有發生性關係?」陳男點頭稱為合意性交,夢夢母親氣得帶愛女驗傷,再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。基隆地檢署以夢夢未滿12歲,且陳男犯後未與家長和解,提起公訴。 來源:自由時報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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